1.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校园建设总体规划、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的编制、修订和实施;
2.负责学校国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计划的编制、调整和实施;
3.负责学校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、调整和实施;
4.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、立项、规划与施工报建等工作;
5.负责基建与修缮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;
6.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手续准备和合同签订等工作;
7.负责项目工程进度、质量、变更、签证、洽商、工程款支付等现场管理工作;
8.负责建设项目的验收、交付、结算和基建档案管理相关工作;
9.完成学校授权的其他基本建设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