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教育部以往年度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要求,学校拟提前启动2020-2022年度房屋修缮、基础设施改造三年滚动项目库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各单位要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着眼全局、统筹规划,既要解决现实困难,也要兼顾未来发展需求,综合考虑校区布局、房屋和设施的使用情况、施工条件、预算执行等因素,优先申报与师生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直接相关的基础性、保障性项目。
二、申报范围
1.房屋修缮:为开展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、加固和改造。
2.基础设施改造:师生正常学习、工作、生活、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、道路、照明、节能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。
3.下述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:
(1)非学校产权、长期对外出租或校办企业的房屋、基础设施等维修、加固和改造项目;
(2)非学校产权的家属楼等维修、加固和改造项目;
(3)超标准、豪华建设项目,低水平、重复建设项目;
(4)各单位的会议室装修、装饰;
(5)项目概算在20万元以下的一般维修。
三、申报项目具体内容
1.房屋修缮类项目
(1)房屋修缮对象主要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、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食堂、体育馆、礼堂、学生艺术场馆等房屋,或是确有必要改变和完善使用功能的房屋。
(2)房屋修缮的内容包括屋面修缮、室内外装修、节能改造、电气设施修缮、给排水修缮、暖通修缮。
2.基础设施改造项目
(1)维修改造对象主要是水、暖、电、气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。
(2)基础设施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排污,道路以及体育场馆改造等方面。具体内容如下:
供电:电力增容所涉及的配电室、变电所的改造,相关设备和电缆的购置,电缆敷设等。
供水:水泵房改造,供水管网改造。
供热:供热管网改造,换热站改造等。
排污:污水处理设施改造,雨水、污水等排污管网改造,废水再利用设施改造等。
道路改造:校园内通车路及人行路的改造。
体育场改造:田径场地、看台,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网球等体育场设施改造。
四、申报工作其他要求
1.项目申报单位应从学校整体规划出发,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,有步骤、分阶段规划2020-2022三年滚动项目库。
2.项目实施时间不能跨年度,如必须跨年度实施的项目,可以作“一期工程”、“二期工程”申报。
五、工作进度安排
1.各单位充分调研论证,确定本单位2020-2022年度房屋修缮、基础设施改造项目,编制《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》(附件2),5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基本建设处。
2.5月15日前,基本建设处对项目方案的可行性、经费预算、预期改造效果等进行初步论证和修订。
3.5月27日前,基本建设处组织项目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,基本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进入评审阶段。
4.6月7日前,学校组织专项论证评审。
5.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列入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,经教育部专家评审通过后,列入学校2020~2022年中央改善基本条件建设项目库。
联系人:姜老师 联系电话:66781333
办公地址:行远楼117房间 电子信箱:jyp@ouc.edu.cn
基本建设处
2019年4月26日
附件1.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.docx